Frye vs. Daubert:現代標準法證工程證詞
作為一家經驗豐富的鑑識工程公司,我們的任務包括 阴极保护 至 法醫電機工程 這往往意味著我們德瑞姆偶爾需要提供專家證詞。
有關工業大樓如何起火或建築物是否有適當的弧光防護的法律挑戰,對於維修和賠償的財務責任分配至關重要。我們透過分析許多事故的根本原因,協助揭露這些真相,並協助陪審團、法律實體和企業更好地瞭解應採取何種措施來預防此類損害。
訣竅在於有不同的可採性標準來決定是否可以呈現法證工程師的發現。正是這些標準形成了當前的訴訟以及像我們這樣的公司的行業標準實踐。其中兩個法律先例包括 Daubert 和 Frye。
快速歷史:Daubert vs. Frye
多伯特 (Daubert) 和弗萊 (Frye) 法規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现一種評估專家證詞的框架。法院希望確保他們收到適當的證據資訊,可用於決策和左右陪審團。
在 1923 年之前,法院會更多地考慮專家證人的資歷及其在該領域的相關經驗。舉例來說,如果醫療人員要就瀆職訴訟作證,法院會考慮他們在何處接受訓練、專業領域,以及執業年資。
儘管律師仍會提出這些要素,但直到 1923 年才確立 Frye 標準,而 Daubert 標準則是在 1993 年才確立。這些標準是透過案例先例而確立的。
如果沒有 Daubert vs. Frye、 法醫工程師 就不會有細微的差異來遨遊法律的領域。透過這個鏡頭,我們能更好地提供科學準確、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的資訊。

Frye 和 Daubert 標準的背景
Frye 標準
Frye 標準來自 1923 年的一個案例,稱為 Frye v. United States.正是在此,法院首次確立,只有當所使用的方法或基本原則被產業/科學界「普遍接受」時,科學證據才可被接納。您可以將「Frye 挑戰」理解為有人指出該概念未被「普遍接受」。
換句話說,所使用方法的證據力必須獲得一致的接受。這就像同行評審的研究一樣,每個人在閱讀期刊中提出的資訊時,都會同意它「有分量」。
這樣做的好處是您可以獲得可測量的技術,以便向法庭呈現資訊。壞處是如果您有新的測試或提供資料的方法,您將面臨法律上的挑戰。這就是為什麼 Frye 標準直到 1970 年代才真正被接受,並在 1980 年代開始面臨過於模糊的批評。
由於信任先例與傳統,有許多州依賴「Frye 標準」。在其他地區,法院則比較依賴 Daubert 標準。
多伯特標準
與依賴共識的 Frye 標準不同,Daubert 標準給予法官更多「迴旋空間」來決定可採性。Daubert 來自 1993 年最高法院的一個案例 Daubert v. Merrell Dow Pharmaceuticals, Inc 案. 在此案中,大法官選擇在聯邦法院中引入專家證言的新框架 - 強調科學的嚴謹性和司法監督。
Daubert 後來在 1997 年透過 General Electric Co v. Joiner, 522 U.S. 136,發現「結論與方法並非完全截然不同」。其目的在於賦予法官「把關人」的角色,讓他們可以評估專家的方法是否可靠且與當前案件相關。必須符合幾項標準,包括
- 所提出的方法是否可以(以可靠的方式)進行測試?
- 所提出的方法或驗證程序是否經過同儕評審或審查?
- 方法中是否存在某些可衡量的誤差?
- 使用的方法有標準和控制嗎?
- 此技術在特定產業或科學產業內是否被接受?
Daubert 標準的好處在於您可以獲得更多彈性。它允許法證工程公司引進新穎或創新的技術,只要這些技術符合這些概述的參數即可。我們可以提出詳盡的文件和程序,以確保發現是有根據的,並且可以被接納。
然而,收到「多伯特質疑」也是很常見的情況。在此情況下,對方律師會質疑證詞的可接納性,這時就需要專家提出並驗證所使用的方法。科學越清楚(以公認的溝通方式轉達),就越有可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腳。
聯邦法院和大多數州現在都依賴 Daubert 標準,因為它很好地結合了科學和同行評審的意見。

主要差異
每當像我們這樣的團隊需要提出專家證詞,我們總會看看州或聯邦的歷史。我們需要知道哪一種標準可能會被應用。瞭解這一差異至關重要,因為 Frye 較為依賴「普遍接受」的方法,而 Daubert 則評估這些方法的可靠性與相關性,並由法官斟酌決定。
如果您處理的情況超出法證工程的正常程序,或您必須「交叉授粉」其他科學的某些程序以解釋結果時,Frye 可能會有點限制性。Daubert 傾向於為走在科學尖端的創新方法提供更多的機會,只要這些方法有清楚的文件和同儕審查的支持。
Frye 與 Daubert 之間的差異的一個好例子就是 AI(人工智慧)。使用 AI 的先進電腦模擬法證工程仍面臨挑戰,因為很難將所有資訊不偏不倚地呈現給法官看 - 假設他們會使用所提供的設備進行這樣的呈現。
證據標準的現況
當涉及到以下方面時,極難確定美國所有法院都接受的特定標準 法證工程師的專家證詞 就像我們 Dreiym Engineering 的專業人員一樣。聯邦法院比較容易,因為他們依賴最高法院在 Daubert 訴 Merrel Dow Pharmaceuticals, Inc 案.作為先例以及 Kumho Tire Co. v. Carmichael 1999 年。
當您想到要向聯邦法院作證時,歸根究柢就是所提出的標準是否可靠。雖然 Daubert 比較靈活,但您確實必須證明任何特定的法證方法都是以健全的科學原則為基礎。請記住,在 Daubert 的挑戰下,法官扮演著把關人的角色,因此您必須以法庭能理解的方式解釋此方法,這就是溝通的問題。
至於各州在 Frye vs. Daubert 上的差異性,很難給出一個標準。舉例來說,Dreiym Engineering 的總部設在德州。雖然我們服務的客戶遍及全球,但我們在法庭上的大部分作證都是使用「證據規則 702」和「修正的多伯特」。然而,如果我們要在北邊的華盛頓州提供證據,我們仍然需要證據規則 702,但要透過 Frye 標準的鏡頭。
何謂證據規則 702?
證據規則 702 經常在法庭上受到質疑。最簡單來說,這意味著任何在某一領域(專業知識)具有特殊知識的專家均可作證,以幫助陪審團理解案件中複雜的事實。該知識必須是可靠和相關的,並受把關法官的限制。
本規則中的大部分資訊來自 Daubert 標準,但將其視為證明證言的專家資格、提供與案件事實直接相關的證據,以及提供基於可靠科學原則的方法。
要記住的關鍵項目是證據規則 702 不能基於個人信念或意見。如果專家證人說:「世界是平的,因為我是天文學家和地質學家」,但卻沒有提供任何相關、經證明且可靠的方法來證明此陳述,很可能會被法庭以不可接納為由拋出。
對法證工程實務的影響
準備作證
您可以想像、 法醫工程師 必須為 Daubert 質疑或 Frye 質疑做好準備。要做到這一點,必須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準備證詞。專家需要提供技術資訊、可靠的方法,並符合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標準,所有這些都不能犧牲陪審團會吸收的簡化語言。
它有助於確保所提供的證言展示了可測試、經同儕審查的資訊,其已知的誤差率已廣為科學界所接受。越多 法醫工程師 維持這個標準,結果就會越好。這種一絲不苟的注意降低了排除性資料的風險,這些排除性資料可能會在保險詐欺一直到縱火的案件中轉移責任或歸咎。
面臨的挑戰
法務工程師也必須為挑戰做好準備。第一組挑戰是司法管轄權。如果專家證人在某個嚴重依賴 Frye 標準的領域提供裝備,而該領域實際上使用的是 Daubert 標準,則對方律師將試圖拋棄該證詞。
接下來就是分析的細節。工程師必須能夠適應現場證詞的調整,並在技術複雜性與法庭溝通之間取得平衡。如果您也能以不會讓其他相關人員不知所措的方式提供複雜的資訊,那麼身為全場最聰明的小孩才會有幫助。在某些方面,您必須同時兼具專家證人與資訊導師的角色,並願意在作證的同時教導他人。
最後 法醫工程師 必須經常面對 Daubert 質疑,試圖藉由質疑所涉及的技術、方法或程序的基本有效性來推翻任何證言。如果法庭或陪審團對特定主題或手邊的案件毫無經驗,這將會是一個巨大的障礙。
防止這些挑戰使「案件脫軌」的最佳方法,就是對法律要求和現行產業標準做好充分準備,讓您的專業知識在證詞中發揮得淋漓盡致。
改善的機會
改變是不可避免的。它就像死亡和稅收一樣有規律。法律案件越是多樣化,就越需要不斷演進的專家證詞標準。法證工程師有機會站在這個需求的最前端。
隨著先進科技發展出人工智慧、無人機和元件測試等新方法,我們很可能會看到 Daubert 的挑戰越來越多。這就是為什麼像我們 Dreiym Engineering 的專家會持續在業界合作的原因。我們參加最新的會議、貿易展,並接受持續的訓練,以確保我們在業界專家的美譽來之不易。
客戶仰賴我們的專業知識來瞭解許多情況的真相。我們非常重視這一點,並全力以赴達到並改進任何必要的標準,以便我們可以提出證據確鑿的證詞。
實際案例
有關 Frye 和 Daubert 的判例法相當廣泛。似乎每一宗工業意外或機械訴訟案都會以某種形式的專家證詞受到質疑而告終。有鑑於此,我們不妨舉出幾個「現實世界」的例子來說明這些標準。
範例 1:Frye 判決案件
讓我們先考慮 Frye 標準。我們所在的州對於以下情況的證言採用這樣的標準 法醫工程師正在介紹結構失效的資訊 涉及高速公路橋樑倒塌的訴訟。工程師利用新穎的電腦模擬,展示了材料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產生的疲勞是如何直接導致坍塌的。
雖然所使用的方法在科學上是合理的,並為陪審團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證詞,但對方的律師很快就指出電腦模擬缺乏「普遍接受」的規則。這是因為大部分的法醫工程界還沒有轉向 VR(虛擬實境)模擬,讓法官或陪審團戴上裝置「重現」情境。
由於這一疏忽,證詞被排除在外,案件在缺乏陪審團做出明智判決所需的關鍵資訊的情況下繼續進行。
範例 2:Daubert 管轄權案件
現在,讓我們轉到一個聯邦法院,在那裡 Daubert 標準已被廣泛接受。在這裡,我們的 法医 介紹了有關最近管道爆炸的資訊。有關先進 土壤腐蝕 提供可識別先前未偵測到的故障原因的模型。
不出所料,對方律師發出道伯特 (Daubert) 質疑,但工程師準備充足,證明建模技術方法是可測試、經同業檢討且文件記錄的錯誤率很低。在法官的把關之下,證詞被視為可被接納,而負責的當事人則被判定有錯誤,需要賠償損失。
這兩個例子都指出,在如此重要的案件中,提供資訊的方式不僅要在科學可信度上脫穎而出,同時也要方便溝通,是多麼具有挑戰性的一件事。如果要提供專家證詞,就必須做好準備並對標準有所認識。依靠像我們德瑞姆工程公司這樣經驗豐富的團隊,是您獲得此類重要證據的最佳選擇。
法官作為守門人的角色
Daubert 標準的其中一個方面值得我們仔細研究。那就是法官擔任守門人的觀念。
法官有責任確保證據符合由基本標準支持的公認科學原則。大多數情況下,這種評估會在審前聽證會中進行。對方律師的某人會在案件的發現階段找到專家證詞,然後發出「多伯特挑戰」(Daubert Challenge)。
然後法官必須決定證言是否符合可接納性的門檻。這項判決的責任不僅與當前案件有關,也為未來案件開創先例。這個先例正是我們想要強調的。
雖然 Daubert 提供了某種程度的彈性,但法證工程公司在提出新方法時,仍有極大的責任遵守業界認可的理想與標準。如果允許較低的證據標準,我們這個社會就有可能找不到真相。
重點是您要雇用一位 有經驗的工程公司提出專家 證詞,而且還要瞭解法官或司法管轄區在科學探究和方法論方面的歷史。

最终想法
Frye vs. Daubert 以及在提供專家證言時如何應用這些標準,對任何法證工程公司而言都是一個因素。這些專家必須符合基於法律管轄權和案件科學嚴謹性的任何既定標準,這點至關重要。
別忘了還有道德考量。專家可能會感受到來自辯護律師或檢控律師的壓力,要求他們提供能左右陪審團的證詞。法證工程公司的誠信必須是無庸置疑的。這需要正式承諾透過以證據為基礎的程序來尋求真相,這些程序必須可靠、經過測試,而且容易傳達給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
每當案件呈現在法官面前時,利害關係都非常重大。保險公司、法律實體、企業,甚至政府都很清楚專家證詞對特定結果所扮演的關鍵角色。要應付複雜的 Daubert 挑戰和 Frye 挑戰,需要專業的證據準備、仔細的文件記錄,以及對卓越科學的堅定不移的奉獻精神。
在 Dreiym Engineering,我們提供可靠、科學上可辯駁的證據,無論 Frye 和 Daubert 標準如何,都經得起任何審查。30 多年來,我們在德州、路易斯安那州、俄克拉何馬州、新墨西哥州和科羅拉多州的電氣和腐蝕專案業界一直居於領先地位。下次您需要專家證言時,您可以信賴我們、 聯絡我們的專業團隊.